第12届连江县少儿故事大王(视频)比赛
一、比赛名称
第12届连江县少儿故事大王(视频)比赛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: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承办:连江县文化馆
协办:连江县图书馆、各小学、幼儿园
三、报名方式
关注连江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,点击菜单栏中的(故事比赛)在线报名。咨询电话:26232586 文化馆办公室 魏老师。
比赛视频提交时间:即日起至6月21日止
四、组别设置
比赛分为讲故事幼儿组、小学低年级组(1—3年组)、小学高年级组(4—6年组)
五、参赛细则
(一)比赛要求
1、参赛作品应符合公共道德标准,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具有较好的思想性、艺术性和观赏性,内容要求健康活泼,富有童趣,易于表演,短小精悍。本届比赛倡导作品创新,原创作品需注明其原创,并附上故事剧本。创作题材可围绕 “防疫抗疫,复课、复学”为主题,反映抗击疫情期间发生的感人事迹。所有原创作品,均可加0.05分。若出现版权纠纷和侵权行为,责任自负,并取消参赛资格及奖项。
2、讲故事时间:幼儿组不超过2分钟,小学组不超过3分钟。超时者均将扣0.03分。
3、讲故事比赛表演过程中不得使用背景音乐。
(二)视频提交要求
1、参赛选手需在光线明亮处,正面向手机镜头,手机横向摆放,镜头背景为白底;选手服装需着正装或演出服,设定合适距离以确保参赛选手全身入镜,表演清晰可见。
2、比赛视频文件名以“组别+姓名+作品名称”命名。
3、比赛视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,包括图像和音频的剪辑拼接,严格要求声像同步。
4、视频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*720,帧率:25,码流不低于8Mbps,表演者应与文件命名者一致。
5、严格按照视频要求进行投稿报名,每位选手仅有一次报名机会,逾期不再报名。
6、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,若不符合视频要求或逾期则视为自动弃权。
六、奖项设置
比赛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及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(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),获奖证书由连江县文化馆颁发。
七、其他事项
1、参加决赛选手的参赛视频,上报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;
2、每个参赛作品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名,报名截止后不得增加或更换指导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