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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江县开展游泳馆疫情防控及安全卫生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

发布时间:Jul 1, 2021 | 作者: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

     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,市民对游泳的需求日益提升,连江县各大游泳场馆陆续开放营业。为贯彻落实《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游泳场所集中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2021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6月29日至30日,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、县卫健局对辖区内开放的12家城乡游泳场馆进行疫情防控及安全卫生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。

     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游泳馆、县体育公园游泳馆、玉泉湾游泳馆、贵安君豪康体中心游泳馆、丹阳连天乐游泳馆等12家游泳馆,详细了解各个游泳场馆的疫情防控工作及安全卫生管理落实情况。重点检查场馆的防控责任制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,场馆是否获得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、是否配备标准的设施、设备和符合规定数量的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救生员等,员工、顾客、来访人员是否严格实施健康管理,游泳馆是否采取预约、错峰、分流、限流等方式控制人员密度,是否每天定时对场馆的入口、更衣室、浴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,是否定时检测并公示泳区水质情况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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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检查组要求各游泳场馆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在馆内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,设置好应急处理室、急救室,落实救生圈、救生杆、应急药物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。馆内要配备专业的救生员,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,做好救生与急救演练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,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,最大程度消除隐患、化解风险,切实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负好责。

      下一步,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《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游泳场所集中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对所辖游泳场所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和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,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共游泳场所,要求经营主体依据高危体育经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整改,拒不整改的,依法相应处以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、吊销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》处罚,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、疫情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,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、健康的游泳场所,以“除隐患保平安”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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