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江县文化馆
连江县文化馆位于凤城镇玉荷西路231号,建筑面积2098.90平方米。设有馆长(支部)室、副馆长室、办公室、书法创作室、美术创作室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、音乐辅导室、舞蹈辅导室、少儿文化辅导室、农村文化辅导室、学习室、会议室等,开辟有舞蹈排练厅、音乐欣赏厅、多功能厅和东方红艺术中心等项目和阵地,是全县文化艺术活动中心、培训中心、文艺创作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,是福建省艺术扶贫基地之一。建馆以来,始终坚持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面向社会、面向基层、面向农村,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取得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,获得了“全国先进文化馆”、“国家标准文化馆”、“国家二级馆”、“福建省一级文化馆”、“福建省艺术扶贫工程先进单位”和“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”的荣誉称号。多年来,全馆同志努力工作,开拓进取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鼓励干部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培训,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整体水平,努力培养“馆兴我荣、馆衰我耻”的全局观念,组织举办了大型文化活动、大型花灯展、农村文艺调演、书法美术展览、音乐舞蹈比赛、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、群众喜闻乐见的全县性群众文化活动,开展全县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挖掘、收集、整理、申报工作,积极探索艺术扶贫的新路子,各项工作都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文化活动的多姿多彩,促进了文艺创作的进一步繁荣,书法、美术、音乐、舞蹈、文字创作、摄影等门类的作品在市、省、全国赛展事中频频入选、参展、参演和获奖,其中书法、美术和舞蹈的创作水平位居福州市之首。文化馆作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总馆,履行本级文化馆各项业务职能,承担分馆的指导、协调、评估等工作,开展层层联动的精品节目配送、艺术公益培训、群文活动赛事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、数字文化服务等工作,实现了公共文化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共享共用。
(连江县文化馆总馆 大厅)
(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活动室)
(LED户外大屏)